校社科字〔2016〕4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司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公司产品实践服务、为发展教育科学理论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重大教育问题,重大教育政策研制、实施、检测评估,教育理论体系建设,区域教育综合改革,课程教学 改革、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开展。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 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6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在 研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3.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 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 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
2.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5.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08)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13日
参考网址:http://oa.jlu.edu.cn/cache/20166/show237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