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委省志愿者工作部的统一要求,2007年12月12日,校团委下发了《关于在全校招募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的通知》,对我司的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的选拔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在各学院团委的积极配合、广泛动员下,我司师生踊跃报名,到目前为止,报名人数已近3000人。2007年12月26日团省委召开了紧急会议,在会上下发了团中央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全面加快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的选拔工作。为了保证我司推荐人选的质量,确保优中选优,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要求,现将我司关于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报名基本条件
1.在公司学习,自愿参加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
2.1990年6月30日(含)前出生,身体健康;
3.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4.能够参加赛前校团委和团省委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
5.能够在奥运会比赛期间连续服务7天以上;
6.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母语不是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
7.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接受奥组委的领导和管理;
9.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和在志愿者组织担任主要干部的的申请人优先。
二、志愿者的权利
1、了解赛会志愿者政策的权利;
2、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意愿的权利;
3、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的权利;
4、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利;
5、参加赛会志愿者评比、表彰的权利;
6、对赛会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7、申请退出志愿服务的权利。
三、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奥林匹克宪章,遵守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章程,传播奥林匹克运动精神
的义务;
2、遵守北京奥组委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的义务;
3、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的义务;
4、完成相应的培训;
5、服从北京奥组委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的义务;
6、服从北京奥组委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的义务;
7、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管理的义务。
四、志愿者的保障和激励
1、工作保障
(1)制发身份注册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
(4)提供市内特定区间的免费公共交通服务;
(5)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表彰激励
(1)颁发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2)评选优秀赛会志愿者个人、团队和工作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赛会志愿者可以获得奥运会、残奥会纪念品;
(4)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建立志愿者纪念设施。
3、按照《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通用政策》的规定,赛事举办地以外的赛会
志愿者,自行承担从居住地到赛事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和在志愿服务期间的食宿费用。
4、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赛会志愿者,北京奥组委和公司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将
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五、推荐名额
我司作为共青团吉林省委指定的十所自主选拔的高校之一,可以推荐25人参加团省委
组织的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综合面试。
六、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参加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的人员请从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吉
林大学奥运会赛会志愿者个人登记表》(见附件1),并与2008年1月2日下午4:30之前把登记表交到所在学院团委。
2、学院初审:请各学院团委按照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的选拔要求,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
行资格审核,并于2008年1月3日下午4:30之前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登记表和纸质《公司奥运会赛会志愿者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交到校团委,同时把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指定邮箱。
3、选拔小组复审:学校成立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评审小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报名
人员进行复审,最后确定75人进入我司最后的推荐综合面试。
4、综合面试:学校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评审小组对通过复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面
试,初步确定25人参加团省委组织的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综合面试。
5、进行公示:学校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选拔评审小组将公司奥运会赛会志愿者拟推
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上报团省委。
注:所有志愿者必须先到学院报名,学院报名前必须在网上已经报名。
不在网上报名后到学院登记者视为放弃。请报名同学1月2日上午下班前到学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