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落实省直保健对象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13﹞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近日我司进行慢性病筛查和选择保健医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筛查时间
2013年12月26日—2014年3月31日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见附件4),于2013年12月26日—12月30日下午4:00之前,到校医院208室领取《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通知单》(简称《通知单》),及时将《通知单》发到筛查对象手中,以便筛查对象自行预约时间。
2.按要求填写《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保健医生选择表》(附件2),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于2014年1月9日下午4:00之前统一上报至校医院208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发至fengxn@jlu.edu.cn。联系人:史莉蓉 冯晓霓,联系电话:85168789。
三、相关提示
1.已经参加厅级体检和筛查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筛查。
2.各单位医保代办员在附件3中查找本单位筛查对象的序号,便于快捷领取《通知单》。
附件:
1.《关于落实省直保健对象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13﹞32号)
2.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保健医生选择表
3.公司筛查对象名单(在省医保局备案)
4.公司医疗保险代办员通讯录
校医院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