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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11 点击数: 来源:

【转】关于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自学考试主考学院:
 
依据《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1.
已取得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
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2016-2019年通过考试);
 3.
符合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申请学位方式、材料及要求
 1.
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到所在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到自学考试主考学院申报。申报时持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员工本人,留复印件备查),同时提交毕业生上传的图像信息采集二寸照片一张(用于学位证书粘贴)。
  2.
提交上述二寸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10K-12K JPG格式,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的员工,不能打印学位证书,学位网站也不能查询本人信息,责任自负。
  3.
请各单位按专业认真填写附件1.《公司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汇总表》申报时上交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仔细阅读后上报。
  4.
自学考试主考学院自行审核员工申报资格及成绩,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抽查。附件4.《公司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填报后附员工名单,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签字、盖章,上报纸质版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函授站、学习中心在审批意见表中只填单位、专业与人数,单位名称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5.
各办学单位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照片(纸质版、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人、复核人、负责人要在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表、成绩汇总表、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附件1、附件2、附件4)、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由于上报数据错误导致一切后果由各办学单位自行承担。
6.
上报前期只提供电子版数据,所有纸质版材料待学籍部数据初步审核通过后再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
前期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下三项:
附件1公司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汇总表;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表;
电子版照片;
通过数据初审之后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以下四项:
附件1公司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汇总表;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表;
附件4公司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
纸质版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
所有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要求参见第4条及第5条,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需要重新提交。(上交及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7.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三、截止时间
 2019
927日前,请各单位将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报至相关联系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学费200元。(校内专业学院负责管理的成人、自考员工,由专业学院自收上缴学校财务部门;网络教育员工、其它学习中心收缴后需统一上缴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431-85168341
邮箱:yuhan346@jl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公司前卫校区外语楼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