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国(境)申办材料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窗口(以下简称“国际处窗口”)。
办公地点:公司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
办公电话:85167130 85167132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
(每周二、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一、公司员工出国/赴港澳申办流程
公司员工申报出国/赴港澳任务,原则上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国际处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为节省审批时间,申办任务同意书时可以持邀请函复印件。
(一)申办任务同意书(一般为5个工作日)
员工接到邀请函后,在国际处网站下载《公司员工出国(境)审批表》,并按要求由所在单位外事专办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分负责人(员工工作部、研究生院或国际教育学院)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材料一同提交至国际处窗口,审核完成后下发任务同意书。
所需材料:
1.《公司员工出国(境)审批表》(保证内容在一页A4纸内打印,一式一份)
2.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两份)
3.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两份)
4.出访必要性说明(一式一份,主管副经理签字盖章)
二、公司员工赴台申报流程
公司员工申报赴台任务,原则上至少提前两个月向国际处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为节省审批时间,办理赴台任务批件时可以持邀请函复印件。
(一)申办赴台请示、批件(校内审批一般为5个工作日,省台办审批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员工接到台湾邀请函后在国际处网站下载《公司员工出国(境)审批表》,并按要求由所在单位外事专办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分负责人(员工工作部、研究生院或国际教育学院)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材料一同提交至国际处窗口,学校审核完成后出具赴台请示,然后呈报省台办审批,出具赴台批件。
所需材料:
1.《公司员工出国(境)审批表》(保证内容在一页A4纸内打印,一式一份)
2.《赴台人员审查表》(国际处网站下载,一式一份)
3.《赴台人员名单》(国际处网站下载,一式四份)
4.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两份)
5.邀请方简介(一式两份)
6.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复印件(一式两份)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三份)
8.政治承诺书(如参加国际会议请提供政治承诺书,一式一份)
9.出访必要性说明(一式一份,主管副经理签字盖章)
(二)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台湾需要10-15个工作日)
申办赴台批件时,应同时向台湾邀请方申请《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需将下述材料寄往台湾邀请单位 :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表》;
2. 集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开具的在职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4. 白底、光面、彩色照片3.5公分*4.5公分2张。
如有变化,以邀请方要求为准。
(三)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般为10个工作日)
赴台人员持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在出入境大厅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一式一份)
3.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邀请信及日程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 赴台批件复印件(需加盖省台办公章)
如有更改,以入境管理局要求为准。
温馨提示:
办证时,须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照相、交费须刷银联卡。
本人可持身份证和受理单到办证大厅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受理单上通知取证时间为准(约10个工作日,如属外地户口,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协查,约30个工作日)。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地址:长春市锦水路1号
电话:0431-88908471